■ 文/唐山客(公职律师)
今年7月,家住河北省某市的新手妈妈刘女士“见证”了惊险一幕——她从某家政公司聘请的一位“专业”育婴师,在上门首日冲泡奶粉时没有试温,直接把烫手的奶瓶递向婴儿的小嘴。要不是她眼疾手快夺下奶瓶,婴儿就有可能被热奶液烫伤。刘女士经与育婴师沟通,发现其并不具备基础护理能力,也没有过育婴经历,是家政公司某工作人员虚构了其履历,涉嫌虚假宣传。(《法治日报》)
刘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其背后是部分家政服务人员履历“注水”的乱象。家政公司的用意很明显——通过虚构或夸大家政服务人员的从业年限、职业资质、服务案例等核心信息,增加家政服务人员的卖点,获得消费者的更多信任与青睐。
这些经营者或许觉得这只不过是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履历进行了“包装”,不是什么大事,也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多大的影响。殊不知,这是一种错误认知,暴露出经营者诚信意识、法律意识的淡薄。
家政服务人员履历“注水”,无疑会给消费者“埋雷”。照护婴幼儿、失能老年人等对象是个技术活,需要家政服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较丰富的经验以及较强的爱心、耐心、责任心。如果家政服务人员的履历“货不对板”,专业技能、经验欠缺,不仅会影响消费者的服务体验,还有可能导致照护对象遭受意外伤害。
从法律角度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明确提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家政公司经营者虚构、夸大家政服务人员的资质、履历信息,构成虚假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由此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因能力、经验不足导致照护对象健康受损或受到意外伤害,还意味着侵犯照护对象的人身安全权益。再者,即便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家政公司经营者给家政服务人员的履历“注水”,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遵法守信的家政公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不可谓不严重。
治理家政服务人员履历“注水”乱象,不能仅依靠家政公司经营者自律,还需要外部监督制约倒逼。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家政服务人员履历“注水”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提高涉事人员的违法成本。同时,监管部门还可联合家政服务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人员履历信息提供规则和标准,明确宣传履历信息的禁限情形,探索搭建统一的家政服务人员资质和履历信息查询、核验平台,确保信息来源可靠、真实、权威,为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查验信息提供方便。
总之,只有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戒到位,家政服务人员履历“注水”现象才能得到根本性遏制。以全链条合规管理筑牢服务信用底线,不仅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更是家政服务行业良性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