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升职业女性的生育意愿

来源:中国人口报 2024年10月09日 作者:徐宏 陈晨 版次:13版

■ 文/徐宏 陈晨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指出,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当前我国育龄妇女劳动参与率和生育意愿在某种程度上呈反向变动特征,应基于职业女性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升职业女性生育意愿,从而推动实现人口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长期有利的人口环境。

职业女性生育意愿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制约职业女性生育意愿的因素主要涉及生育支持政策力度不足、生育成本过高以及婚育观念的转变等层面。

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有待完善。虽然国内各地纷纷推出一系列支持生育的具体措施,但整体上看,政策碎片化现象较为突出,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且政策规范化程度不高。202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强调,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然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生育支持的条款较为分散。同时,各地规定不统一、政策力度不均衡,可能导致出现“福利竞赛”问题,难以实现同等提升不同地区职业女性生育意愿。同时,生育支持措施的多主体协同力度不足。比如,我国鼓励用人单位加强生育支持服务,帮助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在生育支持领域相关政策制定中的参与度不足,难以发挥积极作用。此外,目前部分地区尚未将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情况纳入监督。一些地区虽然已经纳入监督,但对监督内容、标准、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事项的规定也比较笼统抽象,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

生育成本较高。生育行为为职业女性带来多重生育成本,其在孕育、养育、教育过程中表现为不同形式,并集中表现为物质成本和时间成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从直接成本来看,生育行为会增加家庭消费支出,特别是近年来持续攀升的生育、养育成本对家庭经济状况造成冲击,再加上很多家庭需同时赡养老年人,职业女性普遍面临育儿、养老双重照料负担。从间接成本来看,高强度的婴幼儿养育工作需要职业女性付出较高时间成本,由此带来的人力资本贬损、工作精力缩减等问题使得她们难以平衡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关系,进而影响生育意愿。虽然近几年我国从财税、服务、资源供给等方面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措施,但职业女性生育成本较高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降低职业女性多重生育成本需要全社会作出更多努力。

婚育观念发生转变。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使职业女性的婚育观念也呈现出转变。一是婚姻态度转变。平衡好个人事业与家庭责任是职业女性进入婚姻的重要前提。当前,在个人事业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晚婚,成为职业女性对待婚姻的大趋势。二是生育养育态度转变。首先,职业女性倾向于自身发展稳定后再考虑生育问题,晚育、优生优育以及“负责任地生育”是多数职业女性的生育预期。其次,职业女性普遍认可新型养育观念,讲究科学育儿、精细化育儿,更加注重后代的抚养与教育,追求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养育观念不同,职业女性与老一辈人容易产生观念冲突。对此,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都有助于化解在育儿上的代际冲突。

从三方面入手解决职业女性生育的痛点难点问题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应抓住职业女性生育的痛点和难点,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成本以及营造社会氛围三方面提振职业女性生育意愿。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针对“生育—养育—教育”不同阶段给予全过程支持。一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提升生育保险待遇公平性,彰显支持生育的政策导向。二是以促进职育平衡为着力点,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大力推动资源、服务下沉到社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家庭的多元化需求;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保证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三是构建多元监督机制,确保生育支持政策落实。

探索生育成本多元分担。加快构建生育成本在多主体之间合理有效的分担机制,减轻职业女性工作家庭冲突,提振职业女性生育意愿。一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比如,确保男性育儿假真正落实,同时允许家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男性选择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等灵活工作安排,以此分担职业女性的育儿压力,减轻职业女性生育养育负担。二是利用减免税收、额外奖励等方式,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实行帮助员工平衡工作与家庭的政策措施,同时以此降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比如,就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已婚未育女性来说,明确女职工生育津贴或生育假期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或地方财政负担,可以最大化降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保障职业女性劳动就业合法权益。三是在税收政策上进一步体现对家庭养育的关怀,如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促进税收公平,切实减轻工薪阶层养育负担,进而提升职业女性生育意愿。四是合理利用家庭和社会资源,以物质补贴、精神嘉奖等方式鼓励家庭隔代照料,分担职业女性的育儿负担,同时社区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机构为隔代照料者提供科学育儿指导,让孩子获得高质量的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托育机构,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缓解职业女性育儿压力。

多维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有利于激发职业女性生育意愿,扭转“不敢生、不愿生、不想生”的社会心态。一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和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人口基本国情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减轻职业女性看待婚育的思想压力。二是鼓励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推进社会性别平等宣传,强化对男性育儿责任的宣传倡导,扭转一些人存在的“女性专职育儿”的落后观念,引导夫妻共担家庭责任,脱离“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以此帮助职业女性实现工作—家庭平衡,提高她们的生育意愿。三是加强青年婚育观引导、家庭育儿指导、儿童健康管理、青春期健康教育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爱和支持职业女性,消解职业女性母职困境。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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