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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安全 将迎监管新规 2026年04月01日  吴少杰

■ 本报记者/吴少杰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32条,主要包括7个方面内容:明确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强化动态风险防控,严格食材采购要求,规范加工制作流程,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强化社会监督。

《征求意见稿》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通过建立“三本账”形成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分析、每月调度总结,并对人员配备、风险管控、履职记录等资料归档备查;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强化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鼓励幼儿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家长陪餐、内部监督举报奖励机制,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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